大家好
儿子八月满两岁
目前是送托保母(从今年二月开始送托)
原本合约签约是到明年儿子满三岁生日当天
可是保姆四月的时候
说要趁她老公还走得动的时候出国玩
所以只带到今年生日
也就是满两岁
我们也就只好自己再找保姆
可是今天早上送去保姆家时突然说这个月要给他半年年终
查了一下 规定是写如果是托育人员主动终止不用给年终
想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加上其实这位保姆一直以来很喜欢凹东凹西
五月底就已经跟我老婆凹了三天特休
可是其实送托时间根本还未满半年
由于一直以来是老婆跟他对接
老婆又不太会去研究法规
所以我听到的时候是蛮傻眼的
后来想想是觉得反正给他休了就休了
也不想再跟他吵这三天的问题
今天又遇到这件事情才会让我觉得真的太夸张想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