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虐童修法推动

楼主: Ponsali (TalktoYou)   2024-03-14 12:19:09
感谢原PO
以下是我的疑问~如果有错请指正,感谢
1、虐儿至死,比杀人罪罚的还轻?
刑法第 271 条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272 条
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犯前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刑法第 286 条
对于未满十八岁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发育者,处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项略)
犯第一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五年以
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查到的新闻、判决,虐儿致死是用低刑度去判?支持修法上调,不得假释
[新闻] 桃园恶保母虐死6月婴!打到头骨折 不认罪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304673.A.FD3.html
判8年6月
https://reurl.cc/E40mZR
裁判日期:
民国 111 年 10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家暴妨害幼童发育致死罪等
(母虐女儿)
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共同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拾参年陆月。
https://reurl.cc/bDrdlM
裁判字号:
台湾高等法院 112 年度上诉字第 1554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12 年 09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家暴伤害致死等
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共同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拾年陆月。
3、妨害儿童身心发育,也用低刑度?
是否也该上调,不得假释,不得外役监,不得易科罚金
[新闻] 2月婴猝死“血液尿里全是毒” 同住8童发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689687203.A.B1C.html
妨害幼童发育罪,刑期不到一年。
https://reurl.cc/krepkK
裁判字号: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 112 年度诉字第 178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12 年 11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家暴妨害幼童发育等
犯妨害幼童发育罪,处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儿童有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低血容性休克、四肢及躯干多处瘀伤、成长发育不良、便祕等伤
害。
4、在证据充分下,公布加害人个资是有罚则吗?
儿少法第 97 条
违反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各款规定之一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
布其姓名或名称。
但之前有新闻:
[新闻]《儿少法》竟成帮凶?北市幼儿园狼师性侵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699409491.A.41C.html
是根据儿少69条
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对下列儿童及少年不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一、遭受第四十九条或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各款行为。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药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质。
三、为否认子女之诉、收养事件、亲权行使、负担事件或监护权之选定、酌定、改定事件之当事人或关系人。
四、为刑事案件、少年保护事件之当事人或被害人。
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所制作必须公开之文书,除前项第三款或其他法律特别规定之情形外,亦不得揭露足以识别前项儿童及少年身分之资讯。
除前二项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于媒体、资讯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关第一项儿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第一、二项如系为增进儿童及少年福利或维护公共利益,且经行政机关邀集相关机关、儿童及少年福利团体与报业商业同业公会代表共同审议后,认为有公开之必要,不在此限。
个资法
第 19 条
非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或处理,除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资料外,应有特定目的,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规定。
二、与当事人有契约或类似契约之关系,且已采取适当之安全措施。
(中略)
五、经当事人同意。
六、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
(下略)
是否可以使用个资法第19条第六项:公共利益所必要而公布?
5、妨害性自主罪,儿童专法似乎刑期也没有差别。是否也应该调高?
刑法第 221 条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 222 条
犯前条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
第 224 条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25 条
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猥亵
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照
第 227 条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6、居家托育保母的筛选,如果有违规,明确的罚则是什么?
托育家长可以查得到吗?还是一定要靠口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95
作者: stephanie920 (妮)   2024-03-14 20:10:00
慢慢虐待和一枪毙命哪个痛比较久,所以全民才会暴怒希望保姆也被这样折磨看看啊!!!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猫)   2024-03-15 01:56:00
如果要预防的话,法律大概都不是最好的解方,必须投下资源去蒐集这一类犯罪的危险因子,而且这也只是一个可能性而已,用想当然尔的想像去期待可以预防犯罪是不切实际的,但我也同意应报还是很重要,但就只是解气而已
作者: unique951753 (Carol)   2024-03-15 10:29:00
支持:用同等虐待的方式,来对待施虐者。不然真的很对不起那些长期被虐的孩子。他们都是社会上最弱势,又无法清楚表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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