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赞成要建立吹哨者制度,另外很希望可以加重对负责人的处罚,最好可以有刑责!!
怒查了一下,发现即使发生严重虐童案件,负责人也只需要负行政责任以及金额很常是少
少的民事连带赔偿。(参考https://reurl.cc/mZvVZG)
可是齁,如果说是老师一时情绪失控,这可能真的无法预防,但新闻中常见的是:
老师常态性施虐+旁观老师视若无睹+事发后园方对提供监视器画面百般推托+园方被检举
调查后恶意违法倒闭。
常态性施虐,负责人怎么可能毫不知情?如果负责人真正重视,甚至表达出一旦虐童绝对
立刻辞退绝不宽容的态度,老师还会这么容易失控吗?
至少我再肚烂客户也从没有失控动手过,因为我知道失控的后果很麻烦,会失业会吃官司
会留案底......但每个虐童案的老师,不就是仗着不管是园方还是同事都不会插手甚至鼓
励,下手就越来越重?
这根本是由上而下被允许甚至引导的风气吧?结果事情发生后,平常赚最多钱、最有赔偿
能力、也对管理幼稚园负最大责任的负责人,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过段时间换个地点
换个招牌,不变的是允许施虐的便利管理。
没人希望有一天需要领到赔偿金,但万一孩子真的出事了,家长辞职照护陪跑心理辅导甚
至复健,所需要的赔偿金是低薪教师真的能支付的吗?
我认为不能老是靠着烧香祈祷自己的孩子可以遇到一个有爱心的老师,而是希望这些负责
人能因为高罚则而比家长更不希望园内出事,进而不允许园内有虐童风气;老师即使因公
因私情绪不ok,也能因为失业等顾虑,不至于走上施虐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