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正“心得文”条文及罚则、合并处份条文

楼主: ginlom (牛牛)   2022-08-02 21:58:05
避免以心得文之名行广告文之实等文章,故修正及新增部份条文如下:
肆、其他文章相关之规定
六、心得文
(1)若为商业相关心得文(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旅游/月嫂/月子中心),需附上
自行购买之产品实物、旅游实景照或环境、餐点实照至少乙张
例:童书照、弥月礼照、房间实景照、亲子馆游戏区照、亲子餐厅餐点照等
※违者:商业相关心得依广告条文罚则再加罚水桶30日。
其余一般心得依板主主观认定是否先行标记并推文提醒修正时效,
或板主得直接迳行删文。情节重大或多次屡犯者,得直接退文并永久水桶。
说明:商业相关心得文不再提醒修正,改为直接依广告文惩处并加罚水桶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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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其他事项
三、跨条文或多项违规合并处份
各违规文章受惩处之条文包含但不限于该明确条文罚则,
板主将视情况、情节轻重给予多项条文合并之处份。
说明:模糊违规及多项违规适用。
上述条文即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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