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要复职了,
刚刚跟人事讨论休假的问题,
自己也查了一下相关规定,但还是看不太懂
想请问一下版上是否有人资或是有相关请假经验的妈妈可以帮我看一下人事算的是否正确
?
我的到职日是103年8月1日
休假一年有15日
今年2月14日开始请产假接育婴
预计8月1日复职
目前先申请上一年度未休完之休假递延
人事说我要到112年2月1日才有3天的休假
112年8月1日后合并年资才恢复成15日休假
查了相关规定,
要复职半年后才有休假这个懂
但为什么是3天?
人事说年资中断重新计算
满半年有3天休假
(在生产前的半年工作日不就不计了?)
生了三个脑子真的转不太过来
有妈妈可以帮我解释一下吗〒▽〒
小孩还小,很需要休假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