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主角是中国医,身为校友忍不住回一下。
基本上CDC之前针对孕妇确诊者依怀孕周数已经有了分流的原则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BUmncOxmATHX_6OE7UvNww?typeid=9
1.确诊孕妇未满36周:
(1)到加强版集中检疫所或防疫旅馆,有医师与护理师进驻。
会提供健康关怀与视讯诊疗,也会安排例行照会妇产科医师,有必要可到场会诊。
(2)检疫所、防疫旅馆与医院间有优先通道可送医。
(3)未满36周,经医师评估必要也可收治住院。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4150197.aspx
2.确诊孕妇满36周以上:一律收治住院。
基本上县市卫生局与医院间会去做调整,不一定会在原先产检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