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5e5oYuVyI8sIPL-O_nfEXw?typeid=9
这是今天的新闻稿
发布日期:2022-04-21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21)日表示,因应国内出现首例确诊COVID-19儿童死亡个案,昨(20)日邀集台湾儿科医学会、台湾儿童感染症医学会召开会议,订定COVID-19儿童确诊病例居家照护警讯表征与紧急送医条件,说明如下:
一、若儿童出现以下症状须视讯诊疗,必要时得安排外出就医(警讯表征/就医警讯):(一)发烧超过48小时,或高烧超过39度合并发冷/冒冷汗;(二)退烧后持续活动力不佳;(三)退烧后持续呼吸急促/喘或胸闷胸痛;(四)持续性的呕吐、头痛或腹痛;(五)超过12小时未进食或未解尿。
二、若儿童出现以下症状,请拨119或紧急时由同住亲友送医(119送医/紧急自行就医条件):(一)抽搐;(二)意识不佳;(三)呼吸困难或有胸凹现象;(四)唇色发白或发紫;(五)血氧饱和度低于94%(如家中有);(六)肢体冰冷合并皮肤斑驳、冒冷汗。
指挥中心进一步说明,鉴于国内社区疫情持续扩大,确诊病例遽增,并因应各县市启动居家照护,即日起取消居家照护同住者健康条件限制,并依COVID-19确诊者病症程度,调整分流收治原则,说明如下:
一、中/重症之确诊者,均收治于医院。
二、无症状/轻症之成人及青少年确诊者:如具75岁以上、须血液透析或怀孕36周以上任一条件,收治于医院;为70-74岁且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顾者、65-69岁且独居者,或怀孕35周以内者,安排入住加强版集中检疫所/防疫旅馆;为69岁以下无血液透析或无怀孕,且符合居家照护条件、非65-69岁独居者,采居家照护。
三、无症状/轻症之儿童:婴儿年龄未满3个月且有发烧,或婴儿年龄为3至12个月且高烧超?
四、例外情形:不符居家照护健康条件之无症状或轻症确诊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
五、下转条件:收治于医院或加强版集中检疫所/防疫旅馆已达3至5天,经医疗人员评估除?
六、调整居家照护同住者快筛频率:同住之未确诊者,隔离至同户最后确诊个案之确诊日后
指挥中心吁请地方政府及医疗机构配合落实执行确诊病例轻重症分流,以确保确诊者健康权
以上是新闻稿内容。
呼吸急促的部分就是观察有没有异常的呼吸表现(肋凹,鼻翼煽动,剑突位置起伏明显)
精神活力部分由照护者判断,有疑问就谨慎为上
另外如果小朋友有早产儿病史,气喘,糖尿病,肥胖,热痉挛病史,神经肌肉疾病如癫痫或任何慢性病或罕病,却又被排到居家照护。
可以第一次的医疗评估时跟医师反映,因为第一次的医疗评估会决定是否发放血氧机,以及这病人适不适合居家照护。
如果有排居家照护的话,会需要每日关怀,如果不想要整天守着电话等院所来电,可以跟指定的院所约好时间,甚至主动打电话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