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推荐月嫂”疑似“业配”赫阻

楼主: ginlom (牛牛)   2022-03-04 23:34:38
▁▂▃▄▅▆▇█ 关于推荐月嫂的疑似业配争议讨论 █▇▆▅▄▃▂▁
有鉴于近日出现推荐月嫂被影射为业配/广告文之争议,
个人研拟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讨论,望能制订出有效赫阻疑似业配文之规定:
一、提供月嫂本人与宝宝或委托人合照:宝宝及委托人可遮掩眼睛部份
二、提供至少三餐完整菜色照片:整桌饭菜一并入镜,不可单一菜色
三、提供合约书照片:相关个资(姓名、身份证字号、地址、电话等)可遮掩后方
3分之2部份资料(例:ginlom → gi**** 姓氏须保留)
*受托人姓名不得遮掩
上述所提及之照片除另有指示外,均不得做后制处理(美肤、马塞克等)
有心推荐月嫂的委托人提供这些资料应该不难,平时应该也会有拍照的习惯吧?!
只要把在月嫂服务期间的照片找出来再遮掩一下就可以了。
个人认为:提供相关照片一来避免纸上谈兵、空口说白话般的令人猜疑。
二来也可让板友们更了解被推荐的月嫂是谁(跟我认识的是不是同个人?)、
对于月嫂的厨艺亦能了解一些。
未提供相关资料将依广告文裁罚或另订罚则将再议。
以上,为本人所规划的相关规定供参考,也请大家提供建议,
是否会纳入板规执行,要看大家讨论的结果并与hateOnas板主讨论后会再做出决议。
作者: lovewinds007 (阿斐卡住出不来了~)   2022-03-05 01:21:00
红明显,请问之前被您判终身水桶的那个ID...她确实生小孩才来推荐月嫂,是您自己搞错她留言时间结果说她业配,我也站内给您证据了,这种该处理的事反而无视,却想搞这些有的没的?想改革是好事,能明白两位板主是为了想让妈宝板变得更清流才会如此积极杜绝业配。不过防不胜防,看了广告文产妇自己也应该要有判断能力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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