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有关婴幼儿流感疫苗两剂间隔的问题,
所在地是在宜兰县,
宝宝第一剂施打时间为11/18,
今日(12/17)带去施打第二剂,却被诊所柜台拒绝。
但宝宝手册内的说明是两剂间隔4周,
而诊所柜台却坚持一定要满一个月(即12/18)才能施打,
还表示这是宜兰县政府卫生局规定的。
虽然明天再带去也不是不行,但毕竟今天也是冒着雨特地过去的,
而且实在不明白为何会有这样的时间落差?
因为中间试着说明手册上载明四周等规定,所以柜台人员也许觉得很卢吧!
还被摆脸色一副父母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所以想请教大家有遇过这种状况吗?
如果这样是不符合规定的应该可以如何反映?
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