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明年四月回职场(宝宝八个月大)
因为我和先生都要轮班 无法周休二日
故以月休12天找到一个住附近的在宅保母
(有准公共,可申请补助七千)
当时签约价格是17050(含年终和一餐副食品)三节各6000
这保母有十几年经验,可以配合我们不正常休假,而且离家走路只要三分钟
缺点是他家没冷气,家里有点乱(感觉是很节俭的人)
因为我们状况特殊,又走路就会到(我不会开车),所以我们就签约了
但近期虐童案频传,再加上认识了一个有送托过这位保母的妈妈,了解到他家会有蚊子、
会热到起热疹、宝宝肚子饿要喝奶时会捏脚底板让他哭更大声(保母表示这样等等才吃多)
评估以上总总,因为保母很配合我们,也表示可以照顾方式都可以沟通,所以我们考虑跟她改成到府
以下是跟她谈的到府条件
月薪30000(含年终) 三节各六千
月休12天
副食品制作、洗衣、玩具清洁都是我们自己处理
上班时间7:30-17:30
不需负担餐费、车马费及教材等
请问版上的各位爸爸妈妈,这样的价码可以吗?
如果可以,请问我还需要特别问他什么问题吗?
目前想到的是 如果宝宝生病住院,是否能帮忙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