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大家一些相关问题
育婴留停一年原预计7/1复职
人资6/1即电话通知我没有职缺要资遣我
6/30会通报,之后会寄非自愿离职书给我
我不用去公司、不用签名、什么都不用做
请问确实可以不用出面不用签名吗?
若我7/1当天没有现身
担心公司会以旷职为理由资遣我
询问过劳动局律师说确实有可能
要我寄存证信函请公司指示疫情期间该去哪个单位服务?
问题1.)请问7/1我该去公司吗?
问题2.) 若走调解,我不愿复职的话,是否只有年资换算的资遣费能领呢?
问题3.) 若走调解,复职合适吗?是否会有芥蒂?
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