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tos ( )》之铭言:
: 版上之前有一篇,文章代码#1WjlvHwg
: 标题是 [新闻] 卫福部公告托婴中心、保母停托退费标准
:
: 内文:
: 社家署说:
: ‘如果整个月无法送托
: 这个月不须给付保母薪资’
: 建议一人一信询问卫福部/社会及家庭署
: 如果能由卫福部中央发公文给地方是最好的
: 就算没有公文也可以拿回信的email跟保母协调一下
: 社家署信箱
: https://www.sfaa.gov.tw/FAQ/SendEmail.aspx
这篇说的是真的,我今天也致电社家署再问了一次。
社家署整篇公告如下: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VDetail.aspx?nodeid=20&pid=10711
简单来说,因为五月已有送托事实及已收费,所以五月是采退费标准计算(公文第二项)
而六月就是采 有实际送托,才按送托日数依比例“收费”(公文第三项)
所以,六月若整个月都没有送托,就不该收费,所以中央的托育补助才会没有,
变成只有育儿津贴2500元。
以上,托婴中心跟居家保母全部一样。
但我也反应说托婴中心跟保母的理解不一样,他们还是要收费再采退费方式,
会造成六月没有送托,却可能还要缴一万多元。
社家署说,托婴中心跟居家保母在这段时间的损失,政府有拟补助方案。
若他们坚持六月收费,就会被排除补助。
但目前因为没有法规的强制力,所以一切都用沟通的方式。
社家署说他们跟各地方社会局都有详细说明此公告,
所以,家长跟托婴中心或居家保母在六月收费上,有分歧的话,应该由社会局协调。
如果社会局说六月是采退费标准而非实际收托日数的比例收费标准,
造成无送托事实但家长还要缴费的话,
社家署说再请告知他们是哪个社会局,及哪个承办人员,会再进行沟通了解。
社家署的人员说明跟解释其实能够理解,他也很明白父母的难处,
政府不止给家长补助,也有要给托婴中心及保母补助,
只是因为公告是建议,所以他们能做就是请社会局跟托婴中心及保母沟通。
我觉得 除了写信给社家署外,如果社会局六月收费没有依照社家署的建议的话,
家长也可以找议员陈情。直接跟社家署反应也可以,
但社家署电话打爆了,他们超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