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女宝1岁多
目前在公托,六点后算延托,我们几乎都六点半之前接走
但最近被通知延托的相关限制
1. 要前一天通知园方
2. 提醒 契约 有写每个月勿超过五次,或单月合计超过三小时
之前在这间公托的延托已经超过1年,蛮固定的
不是一下要延,一下不延,纯论园方人力班表,应该是固定的因素
突然就这样通知 (先口头,大约一周后书面)
夫妻俩心中充满无奈与不知所措
请问有人也有类似的情况吗?能否分享一下后续作法或心路历程~
先谢过了...
唉...我们也不想让宝宝在公托的办公室延托待那么久 QQ
但...现在有多少双薪家庭,可以符合上述延托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