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怀孕三个月
在公司于108/3/18到职,任职约9.5个月
今天1/30开工收到公司要资遣我的通知
明天1/31是最后一天上班
满半年的特休公司也没给
公司还说历年制满一年109/3/18之后才有特休
且特休给5.5日
我如果被资遣损失的可能是下面这几项
产假8周、安胎假30日、产检5天、育婴假半年、特休满半年三日未休
不知道我理解是否正确?
还有其他该注意的事项吗?
补充:
1. 上述几项是否可以请求公司支付?
2.如果拿了非自愿离职后还能再到劳工局申诉吗?或者什么都不签直接等协调?
1/31 今天直到下班主管完全没有来跟我提到关于资遣的事情,所以也没有签任何文件,
但我有发mail告知不同意资遣的理由,并告知礼拜一请事假要到劳工局做申诉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