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话说,关于大家去投票时,带着小孩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想~请大家可以多多督促自己的区域立委,
可别投完票,就忘了验收投票成果啊~~
为什么我会这样说?跟立委有啥关系呢?
其实在106年10月31日中选会就召开委员会议,
以及107年12月13日行政院也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
都是为了让大家可以携带六岁以下的甜蜜负担,一起进入投票所内~
(本来就没什么禁止这些小瓜呆观摩民主的理由啊XD)
但是
But
However
这个法案目前还躺在立法院排队喔~
这种对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大家不妨打个电话到立法委员服务处,
提醒一下,可不是谩骂啊~
越多人关心,他就必须越重视,这就是为民喉舌的责任....
当然如果你觉得两年一次而已,没差啦,那就~
可以等它被三读通过也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