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现在一岁,设籍台北市,自九月开始申请补助
每个月可以领托育津贴6000元 + 友善托补4000元
今天刷折发现 10/24领到两笔6000元,
10/30 则分别为1500元、4000元
承办人员回复,10/30拨款的两笔系8月及9月份的款
而我8月份领有育儿津贴2500元,故扣除(4000-2500)
但我收到的公文系写9月才开始补助
所以对于承办人员的解释很困惑
因想要厘清10/30收到的款项是哪个月份的拨款
故发文请问大家
台北市的托育津贴及友善托补
是当月补款还是次月拨款呢?
先谢谢版友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