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申覆成功 分享一下心得,
本身条件:
106年税率20%
107年税率12%
申请2-4岁教育局育儿津贴
那为什么教育局说我超过20%呢?
因为107年国税局都还没完税,
所以教育局只能查到106年的税率。
Step1:到“户籍地”国税局申请“107年核定税率”证明。(注:请带“纳税义务人”跟
代理人的的身分证&印章办理)
Step2:到发公文给你的“教育局”申覆,信封上面都会写地址,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为例
,在光复路的“凤山行政中心”2楼办公室,把资料给他们就行了。
然后就等等等等到明年1/25他们比对完才能知道有没有通过,如果符合资格就会从一开始
申请的月份补发
以上
※ 引述《CCMC (CCM)》之铭言:
: 育婴津贴有20%排富条款
: 假如
: 2019/5报税 超过20%
: 2020/5报税 不超过20%
: 这样申请津贴是要2020/6之后才能申请吗?
: 也就是虽然2019没有收入(生完停工),但2020前半年也拿不到津贴?
: 请问有人有相关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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