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目前九个月大,产假结束就送托到这间托婴中心
可以观察出来宝宝在这间托婴中心过得很开心
生病的频率也不算太频繁
但上周却突然收到通知
学校因为主动帮宝宝投保学生平安意外险,政府学生团保让家长自由投保
导致台中市社会局稽查认为违反儿少法规定,
而被取消准公共的资格,
因此以后一个月的费用将多出六千多元
(原本可领中央6000+市政府2800元,被终止合约只能领2500元)
不知道各位妈妈们遇到这种情形,
会选择帮宝宝换学校或保母,
还是继续留在原本学校呢?
身为忙碌的职业妇女,
平时要上班,下班要照顾宝宝
要重新寻找适合的托婴或保母,
真的很不容易,
但一个月多出六千的费用,对于荷包又是沉重负担,
虽然可以理解社会局认真为家长把关的用心,
但对于学校行政疏失而惩处如此严重,
与其说处罚学校,
更觉得是处罚家长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