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太太在找月子中心,也看上了一家离我们家比较近、网络上口碑也不错的产后护理之家。
明天要签约了,客服人员有先将契约传给我们让我们先行过目。
但就在研究契约时,发现了有关退订一事
该机构的契约是如此说的:
https://imgur.com/lgadbTS
然而,我们上网查行政院,有关产后护理之家退订的相关规定是这样子的
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0b8f63ef-22a6-4373-be97-c90e86590864
https://imgur.com/3MhvNpa
虽然说,我们也不会无故退房当奥客,
但是看到契约中跟行政院说的有点出入时,还是不免感到疑惑
请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