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uning (宁)
2019-09-03 23:13:18(转贴叡叡妈妈的文章
呼吁大家到该政策平台留言讨论区留言表达抗议,若有建议改善方向也请不吝赐教
公共政策平台: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4419a096-9461-4f60-aae7-5cb52b3113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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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福部悄悄的在前几天于公共政策参与平台公告“托婴中心监视录影设备及其资讯管理利
用办法”草案(连结如下)
此草案在卫福部的公告处或是新闻稿找不到。
依照内容所撰,#若民众无异议将于30天后公告为正式版的监视器设备管理办法,#请各位
父母到平台留言提供自己的意见。
此草案最大的问题有四条:
1. #画面存盘时间仅30天: 许多家长发现小孩异样时要调影片,会被园方用多种理由托
拉推,直到画面被覆蓋了。 (以下截图是“我们的连锁托婴古亭所”因照顾不照导致小孩
住院,家长要求调监视器,园方启动拖延战术直到监视器画面被覆蓋)。
证券业规定“电话录音纪录,证券经纪商应至少保存一年”、“买卖无争议者应至少保存
五年”。我的孩子死亡后台北市社会局因社会压力开始启动调查,才发现是这间连锁托育
机构的集体虐婴行为。对于不会讲话的孩子,连受害了可能都不知道,等家长终于知道时
画面也消失了。
#保护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比保护我们的下一代重要是吗?
2. #画面存盘机构为业者: 此草案无规定要求将资料同步上传至政府管理的平台。请问
卫福部知道有多少托育机构在事发后不是拖延战术就是直接说监视器坏掉呢? 监视器若
坏掉,只能算小孩运气不好吗? 〈国防遮羞布幼童版?〉
3. #仅可观看争议时段影片: 请问“争议时段”定义为何?园方还是家长说了算? 仅可
“观看”影片但不得复制不得翻拍请问在保护谁?以我儿子的例子来说我从没拿过完整的
监视器画面,因为社会局回复此案件已刑事调查,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无法提供影片〈?
〉那请问影片谁看得到?还是业者吗?若没有任何事故哪位家长愿意取得影片?
4. #草案无罚则: 请问未依照期限储存,或是监视器坏掉的业者政府的罚则是什么?又
是不痛不痒的“限期改善”吗? 那恶意的业者是不是总是不小心让监视器坏掉?
#开会邀请的对象有婴幼儿家长代表吗?
#请问卫福部对于儿少保护的立场是什么呢?
规范托婴中心装监视器、存盘30天 儿盟批治标不治本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025576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504099543150550&id=10000651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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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69466086969991&id=201226800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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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inyurl.com/y45bbz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