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保母目前是一人带三个(含我的大宝),年纪都在两岁多不等,年纪相近,照顾上都ok
,只是这三个明年八月都会上幼儿园。
我的二宝预计今年底出生,如果给他带,将会带到四个。由于是新生儿,届时又要帮三个
小孩训练戒尿布,我担心他无法负荷,但保母说她可以,而且他说即使不是带我的二宝,
如果有机会她也是会带到四个。(其实他之前曾说过他最多带到三个,这也是我心目中的
比例,只是现在也许他觉得带的得心应手,所以改变当初的想法)
我有考虑过我的大宝今年八月让他提前读幼幼班(大宝两岁五个月,有找到有名额的幼儿
园,也还顺路),他表达能力不错,只是他是个比较难以适应新环境的孩子,到现在去保
母那边已经快满一年,每天早上送他去的时候还是会哭哭一下(我走后他就不哭了)。
而且也担心就算大宝去幼儿园,保母已经说了有机会的话也会接到四个,那我提前送大宝
去幼儿园就没意义)。只是一带三的比例,似乎不好明订在契约里,因为还在合法的比例
下(最多四个,两个两岁上,两个两岁下)。我也没有请育婴假的打算。另外找保母可行,
不过担心找到有职照但不一定ok的,如新闻台中那种。
大家能给点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