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陪伴孩子成长!育有2名以上子女之父母 可

楼主: Nnikid (Niki)   2019-06-10 05:34:10
陪伴孩子成长!育有2名以上子女之父母 可同时申请育婴留职停薪
22:032019/06/09 中时 卢金足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609002486-260405?chdtv
保障工作权益并亲自养育幼儿!《性别工作平等法》订有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相关
规定。劳动部日前也做出解释令,父母为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纵使有一方未就业,
另一方也能向雇主提出育婴留职停薪申请。
台中市府劳工局表示,《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规定,受雇者在同一间公司任职满6个
月后,如有养育未满3岁的子女,可以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到子女满3岁止,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2年。如果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合并计算,最长以最幼子
女受抚育2年为限,鼓励父母参与养育幼儿成长的过程。
劳工局长吴威志表示,依劳动部劳工保险局提供的“台中市就业保险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核
付情形”,103年度通过核付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人数为9309人,107年度通过核付育婴留职
停薪津贴人数1万1454人,人数成长19%,显示政府推动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政策已
逐步展现成效。
以往法令规定,如果劳工的配偶没有从事工作,应当可以照顾子女,因此劳工不能申请育
婴留职停薪,除非有正当理由,且必须依据个案事实来认定。但是现在考量育儿父母可能
没有办法单独照顾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已有相关函释公告,只要受雇者抚育2名以上未
满3岁的子女,即使配偶没有就业,也可以依规定向雇主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且父母同时
为受雇者,只要有2名以上未满3岁的子女,也可以一起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共同陪伴幼儿
健康成长。
吴威志提醒,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申请复职时
,雇主除了因歇业、亏损或业务紧缩;依法变更组织、解散或转让;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
1个月以上;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受雇者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等情形之一,
并经工作所在地的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同意外,雇主不可拒绝员工复职,且应以回复原职为
原则,违者依法可处以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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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只要有两名以上未满3岁的子女,
就可以向雇主申请留职停薪,到孩子满三岁为止最长两年,
这政策不错,不过也要经济无虑才行阿!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9-06-10 11:25:00
台湾的环境喔..开放育儿外劳小心出现更多逃逸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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