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网看了关于育儿津贴的相关文章及爬了不少版上的文,对于育儿津贴还是不太清楚,想麻烦版妈咪们解惑,先谢谢大家了。
我跟先生及小孩都设籍高雄,小孩目前1岁10个月。
去年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公所申请了育儿津贴2500,每个月也都有顺利领到2500元。
今年1月先生开始育婴假后就没领到2500的育儿津贴了。
请问是否先生领了劳保的六成薪后就无法再领2500的育儿津贴了呢?
那么原本家庭收入为我的薪水3万+老公薪水35000+育儿津贴2500,共67500。
先生请育婴假后变更为我的薪水3万+先生劳保6成薪21000,家庭收入剩51000。
请问我的理解这样是没错的对吗?
目前除了劳保的6成薪之外已无其他津贴可领了对吗?
麻烦大家解惑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