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thtt (ruthtt)
2019-01-30 17:59:12看到这种新闻
真的让为人父母夜不能眠
想要作些什么
想请问各位,如果推动相关公投
有人会去投票吗
(或是有其他较好的方式,亦请各位告知)
如果能有够多集气
或许可以寄信给政党、团体一起宣传?
我初拟了条文如下
(但我不是法律政治相关
只是普通上班族
若有能者愿意帮忙润饰或补足不足处
再感谢不过)
1. 强暴猥亵12岁以下幼童者,须公告其姓名及特征予一般人,例如,透过新闻媒体公告
2. 残害虐待12岁以下幼童致死者,处无期徒刑且不得假释
(这样写是否就能关到死?)
3. 蓄意杀害12岁以下幼童者,唯一死刑(想避开过失,意外等情况,有更佳写法请告知)
以上
还是很初阶的想法
想请各位提出意见,参与讨论
一个人的力量微小
但只要人够多
就有希望把世界往我们希望的样子更推近一点
谢谢各位看到这里
欢迎提出各种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