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铭言:
: 心得:
: 图/行政院提供
: https://i.imgur.com/cGfYnXZ.jpg
: 1.托育及育儿津贴两大部分
: 2.不管是0-2岁还是2-5岁 补助都要符合是合作对象
: 3.图左边是0-2岁的补助 图右边是2-5岁的补助
: 4.0-2岁一般家庭补助最高6000元/月 2-5岁一般家庭补助不超过4500元/月
: 5.0-2补助今年八月开始实施 2-5岁六都今年八月开始实施(六都以外明年八月开始实施)
每次看到补助,推文大概要战一下20%,实在不能理解20%是招谁惹谁了~
20%之前有大大试算过,双薪家庭一年家收入176万就恭喜你超过20%门槛了
单薪家庭一年167万、单亲家庭(如可悲在下我)一年好像是147万
说真的,这个数字在双北... 大概也就是比较过得去一点~
(先不要战房贷,居住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不然12%以下这么穷干嘛买房? )
之前有大大提过,所得税率的制定方式,是要让“收入差不多的人缴差不多的税”
然后国中公民大家也学过,所得税也有要让社会财富重分配的功用
既然收入多的人,已经在所得税上贡献更多
那在津贴上,只希望和普罗大众受到同等待遇,何错之有?
(更不要说还有健保费再次剥削中惨阶级... :P )
况且,这次的津贴是打着“准公共化”的名义
意即,希望让托婴和保母的费用可以和公托看齐
既然公托的申请没有排富,那为何“准公共化”的津贴要排富?
现在的状况就是20%这一群人,不富有、但所有的补助都领不到
不只是托育补助,还有学龄前扣除额也无法享受(一年可以扣12万,真的是大补特补)
如果回到这些津贴/扣除额的本质: 奖励生育 来看
难道 20% 民众的生育不应该被奖励吗?
小的之前有一个小小的提案
希望大家可以协助附议 (只剩3天)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857fe9f2-22f6-4868-a305-d3d6221452f7
现在生育补助越来越多,我们可以理解这块饼也许就那么大
所以要让收入比较低的民众先来
但希望在20%以上的民众,可以在所得税的时候“有上限的”扣缴托育费用
而这些少缴的税,可以从保母的所得税(是的,保母应该也要缴所得税)上补若干回来
希望可以在不是浮滥发钱的份上,对中惨阶级的生育,可以有更实质的奖励
就经济的角度来说,中惨阶级比较有钱可以花,让他们多生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啊 XD
台湾的薪水就是那样,通常薪水太低的会辞职自己带
反而是可怜的中惨常常要被迫把小孩送托,他们才是保母最大的客源吧 @[email protected]
请大家支持友善中惨生育 XD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