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1QOArzZ7 (SYSOP)公告专案小组成员

楼主: mousepad   2018-05-01 22:03:49
看来有些使用者有比较强烈的质疑,
或者觉得用其他的类比可以否定这些公告的正当性,
因此容我对这些比较强烈的提问进行一次说明。
→ kyle123 : 不要转移焦点,也不要故作无事轻挑。真要讲,棒球 05/01 00:13
→ kyle123 : 版八挂版每天都在诽谤公然侮辱违反刑法了啦。(抱歉 05/01 00:13
→ kyle123 : ,我转移焦点了) 05/01 00:13
1.
涉及公然侮辱的发言有没有确实违法,
并不是每个板主都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要法官经过审判才知道。
比方说以前李敖说哪个人“丑”,
假设出现在看板上,
我们只能确定“他骂人”,
但有没有“公然侮辱”,
要法官经过审判才知道才知道。
所以板主只能依据“他骂人”用板规处置。
2.
而且,那东西告诉乃论,
没有人去提告、没有判决书,
只能说有违法之虞。
你看看我的公告,
涉及“著作权”部分就因为告诉乃论而排除在重罚条款之外。
推 kyle123 : 建议啦。站长、小组长自己先讨论讨论,不要小组长出 05/01 00:33
→ kyle123 : 来公告引争议,站长又跳下来解释。虽然我还是不认同 05/01 00:33
→ kyle123 : 站长什么不是关心宝宝的轻挑言论啦。 05/01 00:33
不好意思看起来你很在意那句话,
请回顾原文,
我是说,我们做这件事“不是因为”关心你的宝宝,而是“因为别的原因”。
我说的是“因果关系”。
强调这个因果关系,
是要回应那些宣称风险自己承担的人,
这些人似乎以为说风险自己承担(也就是你不用管我、不用关心我),
就可以贴这些文章。
所以我必须说明,
会有这个公告才不是因为关心你(或你的宝宝)的风险,
是因为别的原因。
嘘 frommars03 : 执法机关依法要求提供个资的话,本来就要依法提供, 05/01 13:04
→ frommars03 : 跟保护合法使用者的个资没有关系,依法提供也不可 05/01 13:04
→ frommars03 : 能有关站危机,扯这个也扯太远了吧好可笑 05/01 13:04
第一句话完全没有法律观念,重点是执法机关用什么方式“要求”。
所以我公告中特别说了,不会因为“公文”就提供。
事实上,本站法务部门确实会“依法”提供啊,
依法本站唯一提供使用者个资的义务就是调取票。
你倒是该去质疑提供你其他网络服务的单位,
为什么看到公文就随便提供使用者资料。
作者: emily77choco (Emilly)   2018-05-02 10:50:00
人家小雪有讲立场 抢不到奶粉生气哦 颗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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