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育婴留职停薪的问题

楼主: calvin770927 (贝克短)   2018-04-18 10:54:20
想问一下
我106年5月2号开始进入公司并投保
到107年2月1号开始请两个月的产假
然后在3月29号申请留职停薪
但是我的劳保年资未满一年
所以我申请的育婴津贴被退回
公文说我可以等年资到再重现申请
因为目前到4/29就满一年了
问题是劳保局说我申请书上留职停薪的日期要往后写(因为申请开始的日期是要满一年的
那个日期)
变成写4/29开始然后六个月后结束
可是我在公司的确是从3/29产假结束就开始请育婴假了
那我3/29-4/29这段期间算什么@@
问劳保局的人他们说没关系就这样写
但是我后来把申请书拿去请公司盖章时
会计觉得这样很奇怪
所以她打电话去劳保局问
劳保局给的回答是说 应该要写3/29-10/30
就是比原本6个月再往后多写一个月这样就算是有把劳保年资补满一年
到底哪个才是对的
希望我叙述的大家看的懂QQ
因为我一开始是先打给劳保局问
对方也是回答我说要写4/29
但是电话都转接超久而且感觉人员也很不清楚
后来还说她也不确定请我跑一趟劳保局让承办人员给我建议
我跑去劳保局问 窗口人员也不确定
所以她又打电话问 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样
不晓得为什么公司会计后来打去问结果答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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