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
小弟老婆最近刚生小baby, 产假是到4/25
因为老婆公司是规定说育婴假要在产假结束前20天以前要送件申请 (等于是我4/5前要申
请)
但因为大家也知道... 如果没有在产前处理好, 基本上等baby出来应该也是没什么时间了
所以到现在满月了才有时间处理
稍早老婆问人事, 回复说因为她没有在期限内申请完, 如果要请育婴假要她先缴回这20天
的薪资(4/5~4/25)
到时候复职会再发回来这笔钱…
原因是说她没有事先通知 (产假前是有去问过人事但没说这点)
想请问大家说有一定规定要这样吗? 是因为各公司的规章导致还是??
因为我觉得怪怪的… 怎么请个假还要先垫钱
请各位有经验的爸妈解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