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宝宝] 请问幼儿园超收已是常态?

楼主: hopek (unirene)   2018-03-27 13:42:31
不好意思,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我觉得超收这个社会问题很复杂,超收这件事情是违法的没错,但或许大家可以从长照的
角度去想想,,政府为了怕一般大众负担不起长照的费用
于是限定了照护的费用,收一个需要卧床的病人,收费是多少不能超过,但是这个收费,
根本不足以给一个卧床的老人适合的照护,
或许根本连维持基本生活都无法,照护机构只能各种压低成本,或是就只能维
持基本生命需求,有吃,没死就好,甚至不超收,就是赔钱。
我觉得大家在探讨超收这个问题之前,是否可以多想想不同的方面,或许,这个师生比,
就是不足以负担整个园区的成本?这个师生比,在法源制定上就是一种错误呢?
当然,费用可以提高,可是提高一般家长负担的起吗?当然,可以减少活动,减少游乐器
材,食物可以用次级品,减少除了人事以外的成本,那小孩送去幼稚园的功用是什么?不
就是希望可以在那边快乐游玩吗?
觉得这个问题甚至是属于整个大环境的问题,社会的问题太复杂了,绝对不是单纯两个超
收可以解释的,也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或是,提出另一个问题,政府应该把幼教资源好好利用,但税收就是这么多,在你们还没
有生孩子之前,愿意多付税收给政府运用在幼儿照护上面吗?
引述《robinson (阿呆)》之铭言:
: 二月开学时被幼儿园告知大宝(中班)班上会多来三个孩子
: 所以会从原来的15人 变成18人,一班是一个老师
: 后来去查了一下法规,法规如下:
: 招收三岁以上至入国民小学前幼儿之班级,每班招收幼儿十五人以下
: 者,应置教保服务人员一人,十六人以上者,应置教保服务人员二人。
: 于是去跟幼儿园反应的答案居然是
: "没错~我们这样违法,不过我们都是取得家长同意后才超收的"
: "而且我们全校的总师生比还是控制在合法范围内"
: 我心中的OS是
: WTF~超收时你又没征询过我意见,还好意思说取得家长同意?
: 明明就违法 还能硬凹说成全校师生比没违法?
: 后来真的不爽打电话去附近区域的三四间幼儿园询问有无缺额可以转学
: 结果在询问过程中颇傻眼的是
: 询问到的"所有"幼儿园,都"刚好"超收到18个!?
: 这是联合哄抬师生比的起手势吗? (怎么可能全部都刚好18个?)
: 想在这请问大家各区域的幼儿园也都这样搞吗?
: 我们这边是台中海线(大肚&乌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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