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听到很悲伤的生小孩理由

楼主: ballII (无限期征才)   2018-03-10 22:37:08
※ 引述《wchien2 (星星妈)》之铭言:
: 刚刚看到朋友说的,因为工作的关系接触到一个怀了三宝的妈妈
: 想生第三个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老大是重度障碍
: 想要生三宝减轻二宝未来的压力
: 看到觉得超悲伤的,还没出生就被决定了命运的孩子
: 爸妈很辛苦是没错,但总觉得这样做也很不对
看到这类意见,
我心里会忍不住觉得害怕。
其实我根本还不是妈妈,
若我遇到类似的状况,也不会跟那位朋友做一样的决定,
但我尊重每一位照护者为了生养育孩子所作的决策,
我支持生养育的独立性。
例如我正在努力推动未婚女性接受人工生殖合法,
其中一个我常听到的评论是:
“孩子还没出生就被决定是单亲。可怜。”
可是我觉得我做得很好,尽力准备充足,
虽然未必每个家庭都适合这种状况,
但我实在不希望有人对我孩子说“你很可怜”。
题外话:
丹麦被评比全世界最快乐的国家,
也有规模数一数二的精子银行Cryos International Sperm Bank,
而这家银行在2015年时,单身女性就占其所有顾客案例数的五成,
并预计在2020年时突破七成。
有人说,那是因为丹麦社会福利好,且人民偏见少,所以可以这么做。
在丹麦,未婚女性接受人工生殖是在1997年合法的,
(而且在2007年开始享有免费接受人工生殖的福利,跟一般夫妻一样,)
另外,在1992到2002年所做的研究调查指出:
愿意捐精给未婚女性的捐精者只占所有捐精者人数的一半。
(不过,赞同合法者可能比“一半”多一些,
毕竟可能有人赞同合法,只是不愿意将“自己的”精子交给未婚女性,
这样的话他只要在捐精前说明诉求即可,精子银行必须遵从个人意愿。)
无论如何,在1997年时,偏见一定还是大量存在的,福利也不会有今日完善,
但丹麦就通过修法了。
因为一个带有偏见的法律本就不该存在,
而不是“因为这个社会还不够成熟,所以我法律必须订得不公平一点”。
(你有没有想过:就是因为法律有偏见,这个社会才成熟不起来?)
回头看原文朋友案例,
他生三宝的初衷是心疼二宝负担大,他是用爱、用保护孩子的心意下了这个决定,
他不是个不负责任的照护者。
我们可能为他担心台湾的社福还不够完善,
可是不论是为了他的大宝,还是为了他的二三宝,
我们能做的应该是尽力造就一个成熟的社会,
而不是教导他不应该生。
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一样强大的生养育能力,
就像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一样强大的生存能力、优越的成长环境一般。
但,在为自己负责的前提下,
若他想生,社会就该支持他生,
若他想活,社会就该协助他活。
这是我理想中完善的社会。
作者: rmcrmcqoo123 (小君)   2018-03-10 23:00:00
推,不管做什么决定,那为妈妈都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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