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 莫名的育儿津贴年度资格检定不符

楼主: PsMonkey (痞子军团团长)   2018-01-19 13:47:55
这是关于“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的话题
我不知道多少人符合、且去申请育儿津贴
所以这可能不是一个会引发广大讨论 / 回响的话题
不过还是恳请各位关注一下
看看是国家机器制定了一个诡异的规定
而(基层)公务员却只能年复一年的照章行事
造成一堆资源浪费?
抑或单纯只是我这个无知刁民无理取闹... Orz
发生什么事?
已经领了几个月的育儿津贴
突然收到公文说我不符“父母一方因育儿需要,致未能就业”
要我准备资料申覆
时间点
* 2017/05:我离职,劳保转出,未再就业至今。
* 2017/07:小孩出生
* 2017/08:报户口、申请育儿津贴
* 2017/10:收到公文,说资格审查不符
* 2017/11:拿离职证明申覆,同月收到符合规定通知书
* 2018/01:月初检查存款,发现津贴(终于)进帐
月中再次收到公文,说资格审查不符
我的观点
我在 10 月的时候已经申覆过,而且也通过审查了
这段期间我也未再就业、没有参加任何劳工就业保险
为什么突然说我资格不符?
承办人员的说法
我从市公所社会课、县政府社会局
一直问到卫福部社会及家庭署儿少福利组
得到的回应大致如下:
(这是纯凭记忆的印象,如有不符现况或是用词错误的部份还请指正)
每年都会(重新)审查各津贴的申请人是否依然符合资格
在这年度审查当中发现我的资格不符申请条件
为什么我(以及我太太)的就业 / 薪资状况都没有变化的情况下
会从资格符合变成资格不符?
这是因为审查时看的是“前年的报税资料”
例如今年(107 年)的审查是看 105 年的报税资料
(106 年的报税资料还没齐全)
而从 105 年的报税资料上来看,我有工作、所以不符合“未就业”资格
WTF?
所以你的问题是什么?
要每年度重新审查,这我没意见,甚至是赞同的。
问题是:审查的条件跟方法到底是什么?
之前已经审核过我符合条件了
如果我们夫妇的就业 / 薪资状况有异动
那要求我提出资料证明,这我可以接受
问题是我们没有
要判断我是不是符合“未就业”资格
用前年的报税资料来判断我现在是不是有就业,这会不会太诡异了点?
为什么不是看最新的劳保资料?这不是更正确而且更贴合申请人现况?
(撇开雇主不投保这种违法案例)
结果就变成我今年得申覆一次
基本上跟我上次申覆给的是同一个离职证明跟劳保转出纪录
估计明年(一月到六月)又会被判断还在工作、要重新申覆一次
难道要一直没工作的人才能顺利的申请育儿津贴?
当然,这其实花个一个早上再跑一次市公所就没事了
理论上一年只要跑一次(如果没有其他没告诉我的审查...)
可是请想想,明明就不用这么扭曲麻烦
却要浪费一堆承办人员 / 民众的时间跟一堆公文往来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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