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把我的情况说说, 看是否有类似经验的爹低或者妈咪 给点建议囉
父母都为台北市户籍一年以上了
大宝(男): 105/10/底出生
目前领有台北市的育儿津贴2500NT,可领到五岁
大宝的爸爸的妈妈是一名有技术士证的保母
故目前领有亲属保母的3000NT(就业者部分托育补助)
可领到大宝二岁
预计领106/9月完(也就是106/10/24领3000NT)
106/10/1开始要送去台北市私立托婴中心,过团体生活
大宝的爸爸的妈妈 也去那家托婴中心上班...
故该3000NT补助会透过托婴中心申请
二宝(106/10/2出生)
三宝(106/10/2出生)
二宝三宝出生后,母亲会申请就保的育婴假先用二宝名义申请6个月,
再换三宝名义请6个月 ,然后再把大宝从托婴中心抽出来,换二宝去托婴中心,用二宝申
请托育补助,再用大宝名义让母亲申请六个月育婴假,
现在我有点糊涂的地方就是... 我乱了... 根据以上描述
哪位前辈可以告知如何津贴补助 极大化..三个小孩差距才11个月
整个经济告急...
就目前我知道的一次性补助有 北市生育奖金一个小孩2万台币
劳保生育给付 投保金额*2 (二宝三宝就是*4)
每个月给的有北市育儿津贴2500NT 到五岁
剩下如何善用 就保的育婴假0.6*投保金额 ,托育津贴
t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