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是104.3月中出生
2宝今年8月初刚出生
目前还在休产假
预计休完产假+特休的年假
约10月中开始请育婴假
原本预计要先以大宝名义去申请
人资打来说 育婴假最少要请半年
但是大宝明年3月就满3岁
从今年10月中开始请半年要到107的四月中
所以大宝请不了半年
要以2宝的名义去请
刚打去劳保局问~他说大宝一样还是可以领5个月的津贴
所以又在打去人资在问一次
他说育婴假一定最少要6个月~用2宝名义
津贴用大宝名义去申请
2个是分开的
之后可以用2宝名义续请
但是2宝只能再请1年半
这样算法是正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