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做了一些功课,也有打去劳保局问(但承办人很冷漠..)
但还是有点不太确定,所以到版上来请教,
我的情况是2017一月离职后,四月又进入新工作,
但工作不满一个月就发现怀孕须在家安胎所以离职。
我的问题是:
1.前六个月的平均薪资,这样我的情况算是2017.4 月1月、
2016.12、11、10、9月这六个月吗?
2.他是以投保薪资去看,若那个月没坐满也是以整个月薪资去计算吗?
3.我有进入劳保局的电子系统看,看只看到劳保费的部分
请问如果我想知道公司投保实际薪资金额,该去哪里看呢?
麻烦大家解惑~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