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个多月前,附近有间托婴中心死了一个宝宝结束营业,
可能因此使附近较资深的保母都接满了,都剩新手保母令我好难选,
出事儿那托婴中心虽马上结束营业,可是在隔壁乡镇另起炉灶,
已经进入装潢阶段,这样合法吗?
(以上为保留部分原文,以下为新增说明)
抱歉修文,大家的意见我都看了,跟先生也做出决定了,
我对两位保母的叙述只是她们的部分条件,
两位也有其他优点但刚好不是我在乎的所以我没写出来,
为避免文章转述后对保母造成困扰,故修去保母资料,
回应托婴中心的事,听说是猝死,但无法确认此说法是从园方来的还是家长来的,
我好奇另起炉灶合不合法是因为毕竟走了个孩子,
意外死亡总要解剖确认死因,归咎责任不是吗?这些事不到两个月就能尘埃落定吗?
假设都还不确定园方有没有错,老板就急着关旧的开新的,令人感觉好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