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怀孕三个多月,公司是四人小公司,已在公司任职4年半
今天早上被老板约谈,觉得我对公司没价值了,在我身上看不到前景,我不适任了 因为太突然也没录音
但他想到一个对我很好的办法,就是让我留职停薪到生产后,(等于产假两个月全薪没了)留职停薪期间公司会帮我付劳健保,我还是有育婴假,育婴假完他会给我资遣费跟非自愿离职
被公司嫌到这样我也不打算留下来做了,身为公司业务,业绩也没比其他人差,但我想知道我是否有资格要求生产两个月全薪?然后跟他协商,如果他不答应我是否就要妥协
劳工局说如果我不接受他的资遣,那我可以提告,他要拿出资遣我的理由证明,我目前想不到公司是否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不适任,因为小公司不会有什么绩效或业绩标准,但我目前业绩没有输给别人
希望有经验的版友可以给点建议,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