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genie (genie)
2016-12-22 23:59:02想藉本文澄清一下育婴假条文
其意是小孩满三岁之前都可以申请!
可以"请满三年"不是问题!
并非只能请两年哦!
(条文的意思是每次申请最多两年)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已求证过人事主任
刚刚看推文
发现大家好像也跟我一样误会了
真是烂条文啊!
※ 引述《submit (咏风)》之铭言:
: 规章上是写:小孩满三岁前提出申请
: 所以,
: 如果,我是小孩2Y6M时提出申请,
: 那只能请半年,
: 还是最长可以到小孩4Y6M呢?
: 麻烦大家帮我解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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