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宝宝] 在部落格的分享请小心

楼主: Ashelying (幸福是水中的倒影)   2016-10-12 22:59:31
抱歉,自己回自己的文,
今天去卫生局说明回来了,
只能认错道歉,请求轻判
要罚多少只能等收到公文才知道
既然缴了学费,就顺便问清楚
再次强调,
所有药物与医疗用品的分享、文章、心得文全部删掉
所有药物与医疗用品的分享、文章、心得文全部删掉
所有药物与医疗用品的分享、文章、心得文全部删掉
很重要一定要讲这么多遍,
罚款很重(几万~几十万),只要被检举一定成立
对于打广告的定义,我们跟政府的看法不同,
只要提到产品名称与效果就算广告,
你怎么凹说是心得文都没用
举例:
我买了一台xx牌抽痰机,我觉得吸得蛮干净的
我买了**喷雾机,感觉雾气的分子好像有比较小,效果不错
这台##三合一机器有喷雾、抽痰、清洗鼻子的功能
你就中奖了,因为出现品牌名称&"效果"
虽然很像文字狱,但是只要提到"效果""纾缓"等就算广告
就连隔壁版的业务“我用了ooo防水眼线笔,防水效果不错哦”
一样中奖,只是适用法条不同
承办人跟我说他平均一年要办1000件这种案子,
这在网络上都有专门的人士在检举,
检举没有奖金可领,所以几乎都是同业在检举
他很好奇问我问什么要写这种文章,
我说东西很贵,动辄几千块,当然会先看别人的心得文才下手
他说:站在他的立场,没有心得文这种东西,这就是广告!!
所以各位妈妈们,回去部落格、FB找找看有没有相关文章,
赶快删掉,
要分享药物与医疗用品前,
请先在外盒上找找有没有卫福部医制字号等等,
如果有,千万千万千万不可分享或po文,
只要有人检举,一律都会被视为替厂商打广告
赶快回去检查吧,有踩线的文章全部删掉,
免得到时候被检举就惨了
作者: jasmine12356 (weishin)   2016-10-12 23:06:00
谢谢提醒!
作者: wanpinghsu11 (有没有那么八卦)   2016-10-13 00:11:00
拍拍,好倒霉啊!居然遇上这种事!
作者: kleinerprinz (小王子与狐狸)   2016-10-13 00:27:00
化妆品广告需事前申请核准
作者: collector111 (collector111)   2016-10-13 17:02:00
心得文不合法的话不知道要相信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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