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 安胎假、产假、育婴假接续申请问题

楼主: Vicky0124 (Vicky)   2016-08-03 08:15:09
各位好,我目前怀孕约33w,预产期为9/10,
之前因宝宝状况不太好,公司同意6/1起让我请安胎假(不须证明)至产前,
目前有半薪的1个月及特休等已使用完毕,
想请问如果我8/1开始算"产假"(若可行,薪水会跟9月份一起发),
理论上cover得到生产日,
那我10/1是否可以接着请"育婴假"并申请育婴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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