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WL731 (苏格拉底之梦)
2016-05-04 17:46:25今天的新闻,说立院三读通过,百人以上企业应设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
刚看到时觉得好开心,但想想又不大对。我的疑问是:细看内文是将原本250人以上企业
才需要设置托儿与哺乳的规定降低成100人以上。
但我所工作的公司早就超过250人,一直以来也只有集哺乳室,并没有托儿设施......
所以托儿设施并非规定的Must条件,而是better to have,我这样的理解正确吗?
新闻连结如下,我就不贴原文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03/6910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