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宝宝] 大家会去连署杀童者唯一死刑吗?

楼主: ingenuity (共用帐号!勿丢水球)   2016-03-31 11:43:28
有的版友会以为这篇好像是想支持废死?
"反对制定唯一死刑不等于支持废死",
更不是支持轻判放纵任何重罪/随机杀人.
唯一死刑需思考的问题非常之多,
最核心的是:
这条唯一死刑一旦制定,
到底是保障孩童,
还是使孩童更陷危机?
本文与废不废死的议题无关,
反对唯一死刑不等同反对死刑.
"唯一"不是一个单纯的形容词,
唯一死刑的意义完全不等同于死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现在只能用手机编写文章,
也许没办法作良好排版,
文章很长,
http://winclover58.pixnet.net/blog/post/31430099
<请停止未深思熟虑前盲目对唯一死刑的制定要求>
目前网络上关于支持杀害幼童唯一死刑的脸书团体随便一查就超过五个,
我看了每一个的社团目标细文,
均没有详细的论述与佐证这样制定的好处理由。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明天下午将审查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徐志荣提出,
将杀害12岁以下幼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且不得假释的《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
而亲民党立委陈怡洁目前正在连署杀害12岁以下幼童、
随机杀人均处唯一死刑的修法提案,
如此重大的法规制定,
是否已经经过犯罪学者、法界人士的佐证支持?
提出一个这样的提案,
不应该“先提再说”,
不负责任的将提案之后的争辩论述丢给学者与法界,
如果提案不当,
根本连提都不该被提起。
当喊出“唯一”这个字眼时,
便已经关闭并拒绝了太多的变量与可能性。
1993年,两个10岁的男孩绑架、折磨并杀害了3岁的男童。
(此事件为Murder of James Bulger)
2009年,英国一对10岁和11岁的兄弟折磨并残杀另一对11岁(死亡)和9岁男童。(此事件又被称为Edlington attacks)
单单在2008年这一年,美国就有1494个 未成年杀人犯。
孩子也可能是杀人凶手,
这有两个值得我们思考的点:
不满12岁的孩子杀了不满12岁的孩子,要判处唯一死刑吗?
不满12岁的孩子攻击他人并有杀害企图时,
受攻击者反抗过程造成对方死亡,要怎么判决?
而杀害低于12岁的孩子有更多的情境:
例如产后忧郁的母亲杀死自己的孩子,要怎么判决?
背债破产,亲手杀害数名亲生孩子后自杀却获救者,要怎么判决?
发现抚养的孩子不是自己的血脉,妒意愤怒下失控杀死孩子,要怎么判决?
如果有人说我们可以把法规立得完善详尽,
例如写清楚是在恶意虐杀或是随机杀人且凶手已成年等等才判处唯一死刑,
有特殊理由或情境者则可以再由法官诠释裁量,
既然要把那么多细目排除在外,
唯一都不唯一了,
难道不觉得这正代表所谓的“唯一死刑”本身就是非常可议吗?
而既然最终结果还是需要法官诠释裁量,
那为何无法相信目前法规下法官的判断,
而要制定出一个唯一死刑?
如果唯一死刑制定的目的之一就是因为不信任法官,
害怕法官任意轻判,
那前面提到的特殊状况要由法官诠释裁量,
又算什么?
如果觉得自己身心处在镇静可接受冲击者,
建议可以去看看历年判处死刑以及以判处死刑但未执行者的细目,
(网络上都查得到)
再来思考单单只针对杀害12岁以下幼童、
随机杀人立唯一死刑的意义。
如果随机杀童应该判唯一死刑,
酒驾肇事致人于死者该不该判唯一死刑?
贩卖毒品者该不该判唯一死刑?
(毒品正是这次让王男犯案的重大元凶之一,
贩毒者制造了千百个潜在随机杀人犯还从中牟利,
难道不比王男更有罪责?)
有目的的谋财害命难道就比随机杀人更无辜?
继续讨论下去,
好像有太多情境都该判唯一死刑了,
是不是这次的提案范围太过狭小,
应该按照民怨所向,
把该死的都立法唯一死刑,
解决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
立法的最重要目的是要保护潜在受害者免于受到伤害,
而不是受害者受到伤害后用法律去大快人心。
立法应该要从犯罪者的特质与心理层面分析来制定,
而不是用一般人的思考去定自己高兴。
今天有数十万人在脸数上按赞支持杀童唯一死刑,
应该是认为这样的唯一死刑制定下去,
可以达到让潜在杀童者心生恐惧而不会犯案,
而已经杀童者处死后就永久避免其再去杀童。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处?
而这两个最大的好处有足够的立论证据吗?
自民国九十一年掳人勒赎罪从唯一死刑修订为“相对死刑”后,
虽然掳人勒赎案增加,
但肉票被撕票比例却确实下降许多。
(我来不及查到确切数据,
而是根据94-97年的一些媒体与法律人士评论文而陈述)
这代表着人心若是还处在有些理智可以做利益算计时,
受害者的性命也因而得以保住。
而既然许多人认为随机杀人者与精神异常或人格违常有所关联,
这样的人却又往往在动手时不会把刑量列入考量,
那么将杀童刑责直接升级为唯一死刑,
对这些人也无吓阻效果。
于是无论凶犯在打算犯案或犯案当下是否为保有可沟通理智者,
唯一死刑对受害儿童的保命机会都不会增加。
当未来一个凶犯闯入校园,
杀了第一个孩子之后,
大概不会有警匪对峙的谈判机会,
而是会继续杀红了眼,
反正杀一个与杀更多个都是一样的唯一死刑,
谈判的筹码就在立法的同时烟消云散。
我们常说当叫你心里不要想着大象时,
内心反而就立刻浮出了大象的模样。
如果今天立法只单单针对12岁以下孩童做保护对象,
等于在宣告一个特定攻击族群的产生,
心智违常者想求死时,
自然而然便浮出明确的攻击目标,
制定这个法,
到底是保护还是将孩子更推入险境?
法律之所以能被人所立,又能被人所废,
正代表法律绝非至高无上没有瑕疵,
而是辅佐人下理智判断的产物。
如果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就高喊出唯一死刑,
等于企图透过一个唯一死刑的法来安自己的心,
消弭自己的恐惧与担忧,
等于打算让低于自己人性与理智的产物来操控、安抚自己,
相信检察官、法官和这条法律如神一般绝不会出错,
着实怪异。
2013年出版的<现声说法:一位资深法官的回忆录>中,
第231到233页提到了前台湾高等法院资深庭长李相助法官对于唯一死刑的看法:
“唯一死刑的法条过于僵化而没有弹性,......
刑法的制定,在刑度上一定要留有弹性,
让法官在下判决时,
可以针对每一个不同的个案,
斟酌考量科以被告最适的刑罚。”
也许有人说,这位法官想必是个滥情者,
事实是,
李相助法官正是苏建和案更二审,
也就是最后一个事实审的审判长,
维持苏建和等三名被告死刑。
出书后的相关采访中提及,
李相助以非常直接而猛烈的言词抨击当时拚命为三死囚奔走营救的社运人士,
他说:“被告的人权应受保障,理所当然,也无人反对,
但善良无辜被害人夫妇无端被杀,死状奇惨,
叶女士甚且惨被轮奸,如此惨绝人寰、人神共愤之事,
国家社会岂可不闻不问?难道被害人的人权就可以忽视吗?”
是的,
出此言的资深法官都认为唯一死刑不妥了,
到底一般民众与未加深入研究的立委凭什么认为杀童唯一死刑就是好的?
当卫福部大力推行DRG,
把每个病患每种病都经由简单的分类后当作一样的来治疗与给付,
是不是法规也要开始走向类似的概念,
用出生的年月日去作分类,
用文字的描述去分类,
人命也可以套用DRG的概念,
审判也可以套用DRG的概念。
当小灯泡妈妈第一时间便说出这不是立什么法就能解决的事情,
当她在脸书上写下孩子在当天拿着水果,
坐在大窗边的卧榻上,看着窗外,
当妈妈问她在干嘛,回答:
‘我在吃水果看风景呀!这里的风景好美,这个世界好漂亮’
当她在灵堂外的看板写到
“小灯泡的一生,一直都很相信世界的美好,
我们一直爱来浇灌她。她带着爱来到世界,
我也希望她带着爱离开。她带着美丽,
来到我们的家,我也希望她带着美丽离开。”
我不能代表小灯泡的妈妈的想法,
就如同她的强调,
“我一直都只能代表我自己”
我想着,
如果今天我的心让我坚持着在这样的情境下做出那样的呼吁、
写出那样的文字,
而人们作为反省思考的结果是促成了一个唯一死刑的立法,
未来所有这个唯一死刑的法规文字与执行,
所有唯一死刑出现在生活中的各种面貌,
都与我的孩子连结在一起,
我应该是无限痛苦。
我望着孩子的背影时,
实际上我是在看着一个未来的成年人。
如果我们必须也只能用唯一死刑来保护孩子,
那么当孩子长大成成人时,
要用什么来保护他们?
请拿出数据来说服我,
请拿出犯罪学者与资深法界人的说法来说服我,
让我相信这样的唯一死刑订下去,
我的孩子真的会更安全。
而如果你也突然觉得你需要被说服,
请不要盲目地跟着大喊支持唯一死刑,
你真的没那么有把握你正在替你的孩子作什么。
※ 引述《echoing (陪我一起走。)》之铭言:
: ※ 引述《godrabbit (黄小屁)》之铭言:
: : 在大家讨论死刑存废的同时,推荐大家看一支有关毒品成瘾的影片:
: : http://youtu.be/ao8L-0nSYzg
: : 希望看完大家能从不同的角度看~能有新的想法。
: : 我曾经也愤怒到希望确实执行死刑,现在还是对废死存疑,但在看过影片以及和同在教育
: : 界工作的友人讨论后,我觉得死刑与否,对于让社会更美好并没有建设性的帮助。如果我
: : 们只是基于气愤仇恨去处死那些罪犯,那我们真的只是选了最简单却无用的方式来拯救我
: : 们的社会。然而真正该做的却永远被忽略。
: : 我也很想知道我们能做什么,但我们的政府却一直没办法替我们去找答案。郑捷为什么想
: : 乱杀人?他的家庭环境怎么了?他的成长历程欠缺了什么?龚姓和王姓罪犯的情况呢?
: : 我们就算让他们死,也阻止不了许许多多走上歪路的人,我们得到一时之快,但却任由那
: : 些被社会遗弃的人走上绝路,然后等他们崩溃的时候,我们又要开始担心害怕和愤怒。
: : 期待大家能一起努力,暂时把愤怒仇恨放下,王姓罪犯已经被抓起来了,我们该想想其他
: : 可能快走歪或已经在歪路上的人们,我们如何帮助他们回归正途。
: 看了上一篇文及推文,以下提出个人看法,欢迎讨论:
: 废死之所以在每次重大社会案件时被抓出来鞭,
: 是因为他们游说并要求马政府签署两公约,
: 因此马政府的法院为了实践并符合两公约中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对于生存权的
: 保障,
: 大幅减少了死刑定谳的判决或延缓审判,
: 致使死刑成为只存在法条而无法确实执行的最重刑罚,
: 间接让罪犯有恃无恐地说出杀一两个人不会判死的言论,
: 而近年重大杀人案的罪犯确实也苟活了下来,
: 并且其犯罪过程及嚣张言论在媒体的报导渲染下,
: 引出许多原本就蠢蠢欲动的模仿犯,
: 因此人心惶惶之际就只好把祸源归给持有崇高理想的废死联盟了!
: 更何况目前台湾社会的主流民意仍是支持执行死刑,
: 而废死的理想主张其实伤害了多数民众对于重刑罚能够稳定社会安定的认知,
: 且废死惯性将罪犯的一切恶行全归咎给家庭教育社会等环境的推论,
: 完全无视罪犯个人才是最大的问题,
: 既然有人撑腰,
: 那些残忍又无良的罪犯就大可安然躲在废死集团的背后窃笑挑衅。
: 罪犯本身罪该万死,而废死对多数人而言就是帮凶了。
作者: smileforiris (淼淼)   2016-03-31 13:17:00
我觉得也要深思为何那么多人赞成唯一死刑这连署,而不是一昧说盲从与政治利益。更多人单纯的是看到现今司法乱象,该判死而不判死,废死一昧争取囚犯权益,媒体血腥煽动。正直的人义愤填膺,但偏差的人却只看到有漏洞可钻。1,可以google查一下那小孩杀小孩的案例,被判十几年的凶手,其中之一出来后变成恋童癖与毒犯,多年的"教化"生涯似乎对他起不了什么作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