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宝宝] 大家会去连署杀童者唯一死刑吗?

楼主: feather (香草冰淇淋)   2016-03-30 14:56:50
我想讲讲不同的意见。
我觉得针对儿童立法保护是必要的。
因为第一、儿童和这个社会的其他人并不会有严重利益冲突足以引起杀意。
第二、儿童并无基本的自卫能力。
但是我觉得这个提案有两个问题
1. 年龄的限制
2. 是否该唯一死刑
我像会定义在12岁以下,应该是因为这个年纪以下的小朋友
不太会跟别人结怨到足以引起杀机,所以要针对小朋友立法。
这也不是说12岁以上的生命就不是生命,
我想法官在裁决这方面杀人罪会从多方面考量。
法律上针对受害者年龄刑罚不同的例子也是有的,
与未满14岁男女性交和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刑责是不同的。
我也清楚会造成犯人变成这样,一定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
而是社会出了问题。
这个社会没有给他足够的资源和帮助,让他变成这种状态,
必须要从社会体系去检讨改革才是最重要的。
单就立法保护是治标不治本。
但是对于那些无法控制的人呢?
你关个他几年然后又把他放出来,他就不会再犯了吗?
有可能经由教化让他回归常轨吗?
若是精神疾病或吸毒的问题,有办法借由医疗让他回归正常吗?
如果答案是不可能,那你放他出来,不是制造下一个受害者而已吗?
社会上多的是假释犯再犯的例子。
但是我觉得唯一死刑又太过强硬,如果能补上无期徒刑不得假释之类的,
不知道会不会比较好些?
如果是求死又不敢自杀,所以想对小孩下手,不要如他所愿,关个他一辈子。
又能吓阻那些想犯案又还有些为理智的人。
我赞同死刑是治标不治本,所以要从基本改革起。
必须要仔细检讨想出解决办法。
但是在我治本的同时,能不能有个方法可以先止痛?
针对儿童立法保护,并且有相关配套措施。
并不是只要治标不要治本,而是希望能够双管齐下。
作者: avagrant6080 (继续潜水中)   2016-03-30 15:06:00
作者: penny1984510 (Penny)   2016-03-30 16:15:00
个人觉得刑罚应根据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关系,随机杀人让人觉得气愤的是被害人是无辜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