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哺乳期禁上晚班 妈妈点头方能放行

楼主: wyskagirl (wyskagirl)   2016-03-08 16:49:16
哺乳期禁上晚班 妈妈点头方能放行
来源 http://goo.gl/GixAZp
劳基法规定,妊娠或哺乳期间女性劳工禁止夜间工作,劳动部发布解释令,原则上产后一
年都视为哺乳期间,但如果劳工没有哺育需求,仍可值夜班。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强调,这是基于尊重女性劳动的自主权及工作权
,有的公司一律禁止哺乳期间女性值夜班,就有女性反映已经雇请24小时保母,或是托给
家人照顾,这样强制规定反而影响他们的工作权。
劳动部解释,如果女性劳工的确没有需要亲自照顾及喂哺婴儿,只要亲自签署证明文件,
就能夜间工作;谢倩蒨提醒,雇主仍负举证义务,这份声明书或切结书虽然不拘型式,但
绝不可强迫,雇主应保管,否则仍视违法,可依劳基法处罚9万至45万元。
夜间工作是指晚间10点到隔天清晨6点,原则上女性劳工不可工作;但有例外状况,例如
经工会或劳工会议同意,且提供必要安全卫生设施,无大众运输工具时要提供交通工具或
安排宿舍。至于妊娠或哺乳期间,就算有工会同意,或是有这些设施、交通工具,还是不
行。
若是哺喂母乳,雇主应提供哺(集)乳时间,依劳基法规定,除了每工作4小时应至少休
息30分钟外,每天还可哺(集)乳2次、每次30分钟,且视为工作时间。
劳动部解释,妊娠期间仍禁止夜间工作,至于哺乳期间原则是产后一年,需视个别需求而
定,且不论哺喂母乳或配方奶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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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有人因为很想上夜班
而觉得法律保障剥夺工作权吧?
觉得这个解释有点多此一举
不过,至少有保障,也希望真的有保障到
今天还看到有新闻说
立委打算修法把产假拉长到14周
恩~有点期待又怕受伤害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3-08 23:34:00
我认识某个长辈也是 故意跟别人换夜版 这样津贴比较多 养孩子比较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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