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323113》之铭言:
: 大宝届时会是1y8m
: 想请问若以二宝名义申请育婴留停(津贴-6成薪)
: 可以再以大宝的名义申请未就业的育儿津贴吗?(2500元)
: 无居住双北地区!
: 谢谢
分享一下我这边的资讯
我是用大宝(2y2m)申请育婴留停半年,二宝目前3m
上个月打去问高雄市社会局询问我这样的状况是否可以用二宝申请每月的育儿津贴2500
接电话的小姐说不行,因为我已经有领六成薪~
今天看到这篇波文惊觉不对,马上打去问高雄市盐埕区公所
承办人员一开始就直接跟我说她不确定,帮我问问社会局
结果一问变成是可以的!可以的!可以的!
我接着就直接打去问社会局,接电话的先生也说可以分开申请!
那上次跟我说的那位小姐是......
然后申请育儿津贴如果是在宝宝出生后的60天内都可以回溯到出生的月份来请领
超过就只能回溯到上一个月了!譬如说3月申请,回溯到2月这样
所以很谢谢妈宝版的这篇波文以及底下的回应,不然我的2500*6就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