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妈宝上的板友们好:
我的育婴假请了六个月,到今年1月底结束。
日前公司询问我2月是否复职,
由于无后援及亲喂宝宝找不到合适的保母,
加上家里出了些状况无法马上复职,
公司便告诉我要向我收这六个月来的劳健保费用。
因为我没有申请帐单改寄,
所以都是公司先垫缴的,
本以为只有自付额的部分,
没想到连同雇主负担及劳退全部都要由我缴!@@"
这金额都超过我一个月薪资了><"
不知是否有妈妈也遇过跟我一样的问题,
以下是我的疑问:
1.育婴假期间雇主也要负担劳健保吗?
(公司有LINE照片给我,确实帐单上面有我的名字及金额。)
2.雇主负担的金额由我支付,不就失去育婴假及育婴津贴的意义了,这样合理吗?
3.我有没有可能申请的程序上漏掉什么才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先在板上征询各位的经验,明日待劳保局上班再电话询问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