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跟我的姊妹淘好像,
忍不住上来回文,
希望有帮到原po。
我的姊妹淘发现她意外怀孕,
告诉她男友,
她男友也是支支唔唔,
没有表明要结婚的意思。
当然拿掉要趁早,
不然对女方身体伤害很大。
(但有个重点要先说,我的姊妹淘是化妆师,收入还不错,约6-7万元/每月。)
她不想拿掉小孩,
因为她觉得如果拿掉,
会是她一辈子的遗憾跟愧疚,
第一时间告诉她家人,
当然她爸妈非常不能接受,
但我们身为好朋友的,跟她家人讨论过,
问了她几个问题:
1.如果生了小孩,再婚会很困难。
她说她不会想再婚,
因为她经济能力允许,不需要靠男人。
2.小孩没有父爱
她说,这就是小孩跟爸爸的缘份,
如果男方不给父爱,
她会用更加倍的爱来爱baby。
后来,我们就全力支持她生下小孩,
一路的产检,
都是我们陪她的。
当然,更重要的,
就是开始找律师,
没错!告男方“认领未成年子女”及“尽扶养义务”。
基本上,法院会要求验亲子认证,
证明血缘关系,一经确认,
男方则必须认领未成年子女及支付扶养费。
后续,男方每月要付一万多块的扶养费,
我的姊妹淘只是淡淡的跟男方说
“你对小孩没有爱,小孩以后对你也没有爱”
后来听说男方变的超爱小孩,常带小孩回家,
而且因为强制认领,还希望小孩跟他姓,
当然这也获得我姊妹淘的同意。
而现在,我好朋友跟这个男的,
还在一起,
而且就像个家庭一样,
只是到现在还没有结婚,
因为她不要,
她觉得结婚对她来说,
也不是很必要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