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姐好
刚刚很认真的查了很多育儿津贴等等资料
越看越雾飒飒
简单跟大家报告状况
小的预产期是10月初
刚好约聘的工作到9月底就结束了
不过因为劳保已经保两年了
所以劳保的生育给付津贴是可以请领没问题的
然后可以再请领户籍所在的彰化县的生育奖励金30000元
不过
生完孩子后我原本打算要当保母,一边带小孩一边赚点小收入
但是刚刚仔细看完保母简章赫然发现代志不是憨人想得这么简单
1.因为是带自己的小孩,所以即便我有保母证照
也领不到保母津贴3000元?
(而且也不符合父母双方都有工作的条件?)
2.约聘工作终止后,
是否就算我加入直销或家事公会或是去亲戚的小公司挂个名等,
我也不能请领劳保育婴留职停薪6个月的津贴?
3.那如果我约聘的工作结束后又加入公会,或是有开始正式接案当保母
是否连父母亲未就业育儿津贴都请不到?
如果请得到大概是多少?
4.曾听人家讲彰化县还福兴乡有一个每个月3000,领到小孩三岁的
不知道到底津贴的名称跟请领资格是什么...也不知从何查起
我看来看去又觉得通通都拿不到...搞不清楚
有没有人状况跟我很像~知道哪些补助可以请~拜托教教我
政府的补助一个月几千块,累积起来也是不小的数目阿
而且保母本身的小孩跟帮别人带的小孩加起来最多只能有2个
也就是我只能再帮忙带一个小孩...
这样的收入如果没有津贴真的会吃土
当然是能请的就都想请~
先谢谢大家看完这么长的文章~(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