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宝宝] 请问全职妈妈跟老公要生活费的心态?

楼主: lisa74119 (唯唯)   2015-05-14 14:37:20
※ 引述《godzilla99 (酷斯拉)》之铭言:
: 不好意思不知此话题要分类哪一个,若放错请告知^^"
: 在怀孕前,我是跑课老师,一个月薪水有五万左右,
: 一直以来都自已经济独立,从没跟老公拿过钱,
: 当然家里的开销都老公出(水电、瓦斯一堆费用&尿布奶粉…等),
: 我就是出一天3餐,及逛街治装费(我算很省的人,花不多)
: 就连之前不孕我所看的中医自费药水、一堆检查都是我自已出的,
: 因我等了三年才有了儿子,所以我很珍惜跟儿子的相处机会,
: 我辞掉了大量的工作,现在只剩下月薪1万元,一星期只有3天要上课而已,
: 当4天的全职妈妈,我当然一定会带他出去玩(现在2岁),
: 出去玩一定会花一些钱,像亲子餐厅、看一些展,
: 去菜市场也都是我自已出,每次一去都要花个200up左右(水果好贵),
: 有时手滑了一下就500元也说不定,
: 我开始觉得一万元不够花了,连存钱都难了,
: (忘了说,我没管老公的钱,我们家是老公理财)
: 我就跟老公说我有点不够用了,他一开始没马上给我零用钱,
: 只问我花在哪(他也不是质疑,他要分析),后来他就决定一星期给我1000,
: 只是我的心态没办法马上转变,一直觉得自已好卑微,
: 从月薪5万变成现在的伸手牌,且老公也不会主动问我钱够不够用,
: 还要我去跟他"要",觉得好没面子,
: 好佩服那些全职妈咪们觉得拿老公的钱很理所当然,
: 我怎么觉得我好像成为他的经济负担了呢?
: (ps:我婆婆愿意帮我带小孩,是我自已想跟小孩相处)
: 没想到大家热烈回应,补充说明一下,因为我公婆有种菜,
: 也常常会给我们鱼或肉,所以从没买菜,都是买水果比较多啦^^"
: 谢谢大家的意见,我会把这篇给老公看,呵呵~
全职妈妈+1
我有跟老公拿零用钱,
起初也会不适应,
试着从不同的角度调整自己囉。
网志版
http://lisa74119.pixnet.net/blog/post/353370916
遥想怀孕之前我也是个三"师"之一,
因为妊娠初期症状太严重,外加孕吐不断,就辞职待产了。
小猫熊出生后想给他全亲喂母乳,以及陪伴,
在家当全职妈妈。
从薪水不算差到顿失收入,说实在真的很不习惯。
虽然水电瓦斯等固定支出都是老公在负责了,
但有时候要买菜或买小孩的东西都好拮据,
跟老公讨论,给我一点零用钱。
变成伸手牌之初,好别扭呀~~~~
其实,全职妈拿那一点点零用钱还是很便宜的。
光24小时保母一个月就要20000~30000元吧(台北市听说更贵?);
保母还不含做家事唷,
假若一周请钟点打扫ㄧ次1000~2000元,一个月也要4000~8000元。
甚至老公凌晨应酬回来,我还爬起来煮宵夜哩。
最重要的是,
全世界能产出为小猫熊量身定做的营养母乳,
只有我一个呢,捧再大把的银子也找不到,
不可替代性的,才最珍贵!
暂用配方奶计算,一个月奶粉钱大约2000~3000元吧。
这样算一算,有没有觉得超划算的,
更遑论母乳、亲子亲密度都是无价!
纵使这般从务实面考量,
还是无法完全消除我变伸手牌的低头感、矮人ㄧ阶...
怎么办~?
再从另一个面向,“法律”说服自己,
根据民法第一千零十八条之一规定:“夫妻于家庭生活费用外,得协议一定数额之金钱,
供夫或妻自由处分。”其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夫妻经济自主及婚姻和谐,明定夫妻于家庭生
活费用外,得协议一定数额之金钱,供夫或妻自由处分。
就是说,法律上有规定可以拿零用钱啦~~~
而且这笔钱是在家庭开销以外的唷,
不只是拿钱来买菜,是可以自由运用,买妈咪自己的衣服、保养品等等。
家庭费用在1003条之1有规定了,
(1003-1条“家庭生活费用,除法律或契约另有约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经济能力、家事劳
动或其他情事分担之。”这是个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概念。)
1018-1条称为自由处分金,协议用口头或书面都可以。
如果已经达成协议,后来老公反悔不给,还能向法院请求履行唷。(虽然ㄧ般不会走到这
步吧)
但是要偷偷说,如果夫妻协议不成,
一般认为不能向法院请求裁判。(嘘...小声讲)
附台南地院的说明连结http://tnd.judicial.gov.tw/U/H07_02_03.asp
好啦~
人家法律都规定可以拿零用钱了!
可以拿零用钱!
可以拿零用钱!
可以拿零用钱!
多讲几次,看能不能让自己觉得更加理直气壮,哈。
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老的态度吧,
老婆顾小孩、操持家务很辛苦的,不是赚钱就大爷。
(还好我家老公还不错,只是我自己讨厌催款的感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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