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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pk (cspk)
2015-04-13 03:49:45立法通过!放任小孩玩手机平板 最高罚五万
http://m.eprice.com.tw/mobile/talk/102/4926721/1/
丹尼尔(epic520) 2015-01-26 12:52
父母注意!立院三读通过,儿童及少年玩 3C 超过 30 分钟将可能遭罚
或许是偷懒,也或许是真的有苦衷,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家长为了安抚小孩,
就直接给予手机或者平板当做玩具。但大家一定都知道,
长时间观看萤幕对于眼睛尚未发育完成的孩童可能造成伤害;
而从现在开始,习惯把手机平板丢给小朋友玩的家长务必注意,
因为未来面对孩童长时间使用 3C 产品,除了柔性劝阻外,甚至已经有法可罚喔!
立法院上周五(1/23)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修正案,
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限制儿童与少年使用手机和平板等 3C 产品的使用时间,
除了包含禁止两岁以下幼儿使用 3C 产品外,两岁以上儿童、少年每使用 30 分钟
就必须休息一次,而且一天不能超过一小时,如果违反规定而遭检举,
家长、监护人或其实际照护者将被处以一到五万元之罚锾。
卫福部保护服务司司长表示,其实这样修正案主要是“宣示性大于实质性”,
一方面避免让孩童长时间接触 3C 产品而造成伤害,另一方面则是,
这么一来依法有据,对于失职的父母或监护人才有吓阻效果,
但其实修正案一通过之后,却也引起不少人质疑,例如学生
们的电脑课通常一堂就达 40 至 50 分钟,这么一来该如何认定违规?
此外,由于是儿童与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因此范围包含了12 岁以下的儿童,
以及 12 至 18 岁的少年,因此该如何限制高中生每次只能使用手机或平板 30 分钟,
似乎也是个难题。以上情况恐怕也还需要更多后续细节商榷,
才不容易造成检举上的纠纷。
我们实际访查身边朋友的反应,部分已为人父、人母者听到这样的修正案通过,
其反应似乎都不是太肯定,原因出在他们认为有时候小朋友真的很难控制,
在必要时刻他们也只好拿出手机或平板来让孩子转移注意力。
但也有另一派的人认为,身为父母或监护人本该善尽管教与陪伴责任,
只用 3C 产品来让孩子顺从,不但会伤害到孩童的发育,也会让亲子关系相对疏离。
不知道各位看完本报导之后,又会在站什么立场来看待这样的状况呢?
或者对于这回的修正法案通过,又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