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有相关经验的爸妈,关于津贴补助的问题
原属双薪家庭,下个月开始妈妈我申请育婴留停一年,准备自己一打二
原本有给娘家些许家用,但育婴假后经济就相对吃紧
所以希望对于津贴补助能有较通盘的了解
爸妈及双宝户籍都在台中市,但工作地方关系所以居住在新北市
大宝2Y6M、小宝7M,所以4-9月申请大宝的6成薪六个月留职停薪假(大宝9月底满3岁)
10月-明年3月接着申请小宝的6成薪六个月留职停薪假
目前的理解是:
4-9月,关于大宝,申请妈妈的六个月6成薪的薪水、
关于小宝,申请未就业育儿津贴每个月2500
10-明年3月,大宝已经满3岁,所以没有任何津贴(台中市2到5岁育儿津贴跳票中)
关于小宝,有妈妈的六个月6成薪的薪水
想请问各位有经验的爸妈:
1.这样的理解正确吗?能申请的津贴应该只有这样?
2.可能考虑大宝满3岁后,即10月起送新北市幼儿园半天或整天,
这样的话应该也是没有任何津贴?
3.先生去年请大宝的育婴假3个月,当时不知道可以申请小宝的未就业育儿津贴2500
可以再去追朔申请吗?
问题多,先谢谢回复。